2021-02-05 20:57|阅读:2549
为提高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化水平,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申报程序调整的通知,内容提到二级建造师调整个人信息附件审核流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注意事项,以下是通知详情。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申报程序调整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执业注册管理信息化水平,我中心于2019年12月31日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在这三个多月的使用过程中,我中心陆续收到个人和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流程,经研究决定,调整个人信息附件审核流程,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注意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0年3月30日起,在系统办理个人实名认证的二级建造师,按照系统引导页面,填写账号信息、上传附件、完善个人信息,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等步骤,完成后申请人即可登录业务申请页面。附件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初始、增项、延续和重新注册业务,在附件审核过程中,申请人仅可办理注销注册业务。2020年3月30日之前已在系统办理个人实名认证的可直接申请各项注册业务。
2、若附件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可登录系统个人版的"个人信息修改"栏目,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申请人应认真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不通过原因修改,未审核通过的附件须一次性修改到位,否则,可能导致提交修改的附件全部退回。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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